四等寶鼎勳章

   1935年5月, 王耀武擒獲方劉匪首有功, 被授四等寶鼎勳章。

   寶鼎勳章(英語:Order of Precious Tripod)爲中華民國的軍職勳章 。該勳章首次頒發於1929年5月15日,與青天白日勳章同日開始頒發。該勳章乃中華民國之三軍通用勳章,用以表彰捍禦外侮或爲國家安全作出重大貢獻者,其等級於青天白日勳章之下、高於雲麾勳章之上。勳章中心圖案爲寶鼎 ,四周圍以光芒。鼎在中國古代視同傳國之寶。該勳章寓意著獲得勳章者因保衛國家有功,而被國家珍視為寶鼎,榮譽之光四射。

 

 

 

(照片摘錄自臺灣國史館)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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